园区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
为活跃产业园内企业业余文化生活,维护产业园正常秩序,加强健身房管理,确保安全,根据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健身房由宁波建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,其职责主要为按规定时间开关门,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维护正常秩序,维护、维修设备。
二、健身房的开放时间为:周一至周五 8:00-17:00
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,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,特殊情况另行安排。
三、健身房主要为产业园内部企业服务,原则上不对外开放,如需邀请其他人参加,须经领导批准。
四、健身房管理要求:
1,管理人员进入健身房进行管理服务时应着装文明得体,劝阻穿着不雅人员进入。禁止穿皮鞋、硬底鞋和带铁掌鞋人员和携带宠物人员进入。
2,指导健身人员做到文明健身、科学健身、安全健身。指导他们在使用健身器材前先熟悉使用规程,学习和掌握各种健身器材的使用方法、功能及保养常识,不违规操作,不随意玩弄器材,以免造成伤害。
3,指导健身人员正确使用和爱护健身设施,用后整理归回原处。不经允许不准随意拆搬,房间器材不得携带外出,外场器材不得入房间内使用。及时制止违反操作规程和随意拆卸器材现象。发现器材故障及时制止操作并视情进行维修或作其他处理。
4,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禁止吸烟、喝酒、吐痰、乱涂乱划、乱丢杂物和垃圾等现象,禁止大声喧哗,禁止从事赌博、邪教、迷信等违法活动;谢绝醉酒人员进入健身房进行锻炼;制止未成年人独自进入;制止在器械上做危害他人安全的动作。
5,活动结束后,整理好器材,打扫卫生,关好门窗,随手关灯,及时退场。